袋式除尘器出口检验问题集锦
发布时间:2022-01-06   浏览:1110次

  袋式除尘器出口检验问题集锦

  袋式除尘器出口通常要面临多道检验工序,从出厂检验,到装车检验、出口检验等。多次检验过程,对除尘器生产厂家生产的除尘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,下面就让让我们对这些检验一一道来。

  出厂检验时:每台除尘器必须经出厂检验,并附有合格证明书才能出厂。检验项目必须按照以下规则要求检验:

除尘器

  a、袋式除尘器的基本要求:应符合GB/T13435的规定。

  b、安全卫生:除尘器承受负压部分应牢固可靠、安全。易触及影响人身安全的部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;除尘器运转时应无异常声响,空载试车时,噪声应不大于规定。

  c、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。

  d、除尘性能要求:袋式除尘器应保证运转平稳,操作灵活,动静密封性能可靠,各连续接件不得有松动现象。空载运行不少于2h,应满足:运转正常;除尘器箱体及阀门等处不得有渗漏;除尘器风机运行平衡,不应有明显的振动现象;

  e、除尘器负载试验(空载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负载试验)在用户进行连续运行12h,应满足:除尘器运行正常,不应有明显的异常现象;除尘器阀门等处不允许有渗漏现象;风机主轴承温度有点温计测量不得超过80摄氏度,温升不得超过40摄氏度;紧固件连接,不得有松动现象。

  f、整机和主要零部件寿命不得低于规定。按用户使用实际时间统计。

  袋式除尘器产品质量的评定是采用全部指标达到。判定规则是:当除尘器的主要技术参数不符合上面的规定时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,需重新试制。其他技术要求中的检验项目如不合格,允许修复、调整、如仍达不到本标准的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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